扬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为了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今年年初,该院在《2004年全市人民法庭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加大力度督促落实新建、改扩建法庭工作,确保全市法院在200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人民法庭建设达标任务”。日前,该院根据党组要求,再次向全市法院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人民法庭的硬件建设必须在2005年底前完成。并强调,今年上半年各法院必须落实辖区内人民法庭改(重)建工作规划,下半年必须进入立项、资金筹措及规划实施等实际运作阶段。通知要求各基层法院党组也要同样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将有关工作情况于3月底前上报中院。扬州中院党组同时还要求中院分管领导在4月初带队到各法院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务求使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法庭指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