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佑一行视察南通中院工作
发布时间:2004-03-30 浏览次数:2876
春意浓浓,大地披绿。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佩佑一行,在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朋陪同下,到南通中院视察工作。李副主任认真听取了中院的工作汇报,亲切接见了党组班子成员,并看望了中院部分干警。
南通中院副院长周剑浩首先感谢了老院长和省、市人大领导机关对南通两级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到中院莅临指导。随后,周剑浩同志代表中院党组,向李佩佑副主任、徐朋副主任汇报了近年来南通中院加强全面建设的情况。近年来,南通中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省高院的关心指导下,积极践行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以“回顾过去、开拓未来”主题教育活动、“四大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为新的载体,狠抓审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法院改革,坚持规范管理,注重基层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效。该院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三等功,并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系统法学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李佩佑副主任在听取了该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后,非常欣喜,并表示满意,同时充分肯定了该院在法院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南通法院的各项工作发展比较全面,刑事、民事工作全省法院榜上有名,行政审判亮点多;队伍建设抓得好,注重法官学历的教育培训;坚持“调研是最高层次的审判”理念,法学调研文章写得好,受最高院表彰奖励;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实,南通市委罗一民书记专门来该院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参加评廉述廉,评价很高;中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很有样子,应该说南通中院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南通市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中院班子的带领以及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
李副主任在谈到南通法院的发展时说,南通的经济发展令人振奋,在苏中南通是 “两个率先”的排头兵,实现了“双超”。苏通长江大桥建成后,与上海接通,上海对南通的发展影响很大,目前省委已经把南通划为上海一小时都市圈,上海也看好了南通,南通将来的发展崛起将是腾飞式的。在这种形势和大环境下,南通法院要在大框架内考虑自身的发展,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与南通市的崛起要相适应,抓住机遇,把法院的发展放到全市全面发展的框架中去。不仅要抓好自身建设,还要抓好全市基层法院的建设。
李副主任在讲到法院改革时,感慨的说,法院未来的改革,要以审判方式改革为主,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做便民、利民、亲民的事。改革中所设置的一些新方式,不能繁琐,要讲究效率。改革中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改革要符合中国的国情。现在部分群众的法律水准,文化素质还是初级阶段,要从这个角度出发来考虑法院的改革。法院改革要求得群众的认可和接受,不能赶浪头,出风头。
李副主任在谈到法学调研工作时讲,提高审判水平很重要的一点是搞好法学调研,但又不能是为写文章而写文章,调研文章要考虑到怎么去用,怎么去实践和指导,调研要在发表文章、出书的基础上,转向成果的利用服务上,转化为审判力。阶段性的对调研进行综合分析,领导要时刻关注。
李副主任还谈到人大的监督问题,他指出,省高院公丕祥院长很重视这项工作,人大的监督,一是法律规定,法院要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人大要依法进行监督。三是以宏观监督为主,个案监督为辅。人大信访监督,也是监督的一种形式和内容,影响很大,法院要予以重视。
李副主任在谈到南通民事“大调解”工作时讲,民事大调解南通在全省出了名。作为法院的职能,不能替代民间组织的职能,不能越位,不能错位,不能代替。社会矛盾是一个很大的概念,调解工作要好好的研究。
李副主任还要求南通法院全体干警,坚持求真务实,务求实效的精神,报实数,求实效,说真话,道实情,不搞虚假空的东西。同时,他寄语南通中院欣欣向荣,蒸蒸日上,成为全省法院的模范。
文章出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