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中院法警支队接到一名受害人举报,称市中院一名叫高勇的法警正在该市搞一些不法活动,其身着警服,警衔、警号齐全,并且有执行公务证。接报后,该院法警支队立即向院里作了汇报,初步判定,此人系去年被法警支队抓获的不法分子,并安排专门警力收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部门。4月5日,高某在其暂住地被鼓楼交巡警大队抓获,并在其暂住地查获了警服,伪造的警号、警衔等。经了解,高某自去年被处理后仍在社会上冒充法警招摇撞骗,其警服、警用标志均系伪造,其行为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该院法警支队为了加强警容风纪管理,结合作风建设活动开展,及时将情况通报各法警大队,要求各大队一要加强对警服、警用标志的管理,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管理使用警服和警用标志,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用标志,防止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中。严禁法警将本人的涉警用品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二要加强对本队工作聘用人员的管理、教育,对思想意识、工作态度差,不服从管理的,或有其他问题的,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清退。三要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抓好本队的警容风纪管理工作,从制度落实入手,培养司法警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树司法警察文明形象,建法警队伍文明窗口,以良好的精神风貌,饱满的工作热情,优秀的工作业绩迎接省院总队的等级评定。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法警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