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响水县法院立案庭前出现感人的一幕,一中年男子向响水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深深地鞠了一躬,口中不住地称道:“谢谢法官,谢谢法院,谢谢你们救了我们全家。”
  原来此人是响水法院刚收理一案件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孙某,他的女儿孙莉是浙江某大学在读二年级学生,去年暑假放假期间,在从同学家返回的路上与逆向行驶的卞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被撞成植物人瘫痪在床,为了给孙莉治病,家中已花去医药费13万余元,现已陷入窘境,无力支付打官司应付的诉讼费用10686元,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批准其缓交全部诉讼费,并积极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申请司法求助,使该案很快地进入了司法程序。
  由于此案的特殊影响,该院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的做法取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文章出处:响水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