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主办、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2003年度《法律适用》“南通杯”有奖征文颁奖大会在滨江临海的中国近代第一城??南通市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及南通中级法院的获奖作者参加了会议,中共南通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袁静波与会致辞,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法律适用》常务副主编曹三明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2003年度《法律适用》“南通杯”有奖征文活动,经过评委认真评选,共从2003年度《法律适用》应征征文中评出一等奖一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3篇(合计24篇),获奖作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公安大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江伟、徐继军合作的《民事诉讼标的新说??在中国的适用及相关制度保障》获得一等奖。南通中院在本次征文中共有三篇论文获奖,在颁奖会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作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运用》专题讲座,整个讲座耗时近3个小时,会场座无虚席。
  
文章出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杜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