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合区法院对13起超生行政处罚案,进行了强制执行。据悉,这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南京市首批因违反计划生育,而遭到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黄某、宁某夫妇是六合区竹镇镇八里村村民。1996年,结婚1年的宁某生下一女。去年10月,他们不顾镇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劝阻,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又生下一男孩。随后,区计生局对他们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向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3.1万余元。但黄某、宁某夫妇拒绝接受处罚,也未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今年3月4日,该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区计生局当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余某、张某夫妇也是该区竹镇镇居民。2002年10月,已生育一女的他们,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孩。去年12月1日,区计生局按有关规定,作出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2.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余某、张某夫妇拒绝主动缴纳这笔社会抚养费。今年3月4日,该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区计生局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不久,区计生局又陆续向六合区法院申请同类强制执行案件11件,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近35万元。
  六合区法院受理这13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后,当即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很快作出行政裁定。该行政裁定认为,区计生局对上述当事人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符合法律规定,故法院依法准予强制执行。随后,法院就对这13对超生户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
  在仍不见效果的情况下,法院执法人员首先对黄某、宁某夫妇开始执行。闻听法院动真格的了,正在择菜的宁某当即离家出走,而其夫黄某也始终不露面。在劝其家人出去找人未果后,法院执法人员当着黄某兄弟的面,对黄某家中的部分物品进行了查封,并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缴纳社会抚养费。随后被执行的余某、张某夫妇,主动拿出家中仅有的1500元钱,并签下了分期付款的承诺书。
  4月26日,带队执行的六合区法院副院长陈子煌说,这13起案件,是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发生在本市的首批因违反计划生育,而遭到强制执行的案件。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他们会一件件执行到底。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唐 文、徐高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