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六项工作推进司法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04-11-26 浏览次数:1311
本网盐城讯 近日,响水法院结合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决定》,以“建一流法院,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推动审判质量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院党组在讨论中认为,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为人民法院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落实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践行“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法院整体建设,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促进司法权威树立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抓住司法能力建设这个切入点和着力点。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具体到法院实际,要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案件审理放到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全局中考虑,用大局观念来指导和处理办案中遇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二是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严格依法公正办案,注重办案两个效果,做到案了矛盾了,不留“后遗症”;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大调解、大信访机制建设,构筑社会稳定的两道防线。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搞好司法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法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培养3~5名硕士以上学历的法官。四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化审判制度改革和审判管理改革,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 五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廉政制度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并落实“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司法权力使用的正当、合法,确保干警的清正、廉洁。六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委法院、检察院工作会议要求,用两年时间再新建两个达标法庭,以方便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