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法院节前集中执行拖欠工程款和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发布时间:2005-01-26 浏览次数:1466
本网无锡讯:春节将至,为了使广大劳务人员拿到辛苦钱,高高兴回家过年,宜兴法院开展了对拖欠工程款纠纷和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从1月10日至今,已执结案件275件,执结标的额634.6万元,执结率达97%,并已向200名务工人员兑付了工资款419.7万元。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大局。针对该两类案件中普遍存在的企业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或企业法人躲债在外,下落不明;或企业资产暂无法变现等困难,宜兴法院一方面主动跟地方政府或其它部门协调、沟通,寻求支持、配合。如熊道碧等91名民工与宜兴市闸口明阳木业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宜兴法院依法对明阳公司资产进行拍卖,因无人竞买而两次流拍。为使民工及早拿到血汗钱,该院多次与明阳公司所在镇、村协调,动员相关企业购买,最终使该公司资产得以变现,民工工资得到了兑现。
一方面坚持特事特办、优先执行,对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的,立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变现等措施,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对申请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发芽依职权进行调查,千方百计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薛淑兰等7名女工诉宜兴市三友制衣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三友公司已经歇业,公司财产已由股东处理完毕。法院从调查工商档案入手查找财产线索,经过仔细查阅发现其中一名股东梁某将公司财产处理后据为已有。法院遂依法追加梁某为被执行人,但梁某下落不明。法院又通过房产管理处查找梁某的财产,依法对梁某在城区的住宅房一套进行查封。梁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法院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并将3万余元工资款偿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