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五类违纪 构建六种机制
发布时间:2005-04-01 浏览次数:1418
3月30日上午,江苏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宁召开。江苏高院纪检组组长曹立久向大会作了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报告首先回顾了去年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一系列成绩。2004年,江苏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很好的加强和落实,法院深入抓好纠风工作,查办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队伍建设。曹立久指出,法院对违法违纪案件还存在查处工作弱化的问题,在个别地区、少数法院的表现还比较明显。
报告重点部署了今年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曹立久强调,全省法院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那些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受律师等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放纵、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牟利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不仅要责令其退还,还要给予纪律处分;参与赌博的,应先予免职,再依规定处理,到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曹立久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积极探索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遏止违纪违法问题的滋长蔓延。今年,全省法院要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努力构建思想教育方面的预防机制、法院内部各部门及干警个人的自律机制、权力监督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腐败惩处机制和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保障机制。
大会还向全体与会人员通报了湖南省高院原院长吴震汉、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严重违纪违法情况,提醒全省法院干警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