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所法院出台规定 疑犯过生日当天不审判
发布时间:2004-03-29 浏览次数:2592
据悉,自3月26日起由北京市门头沟法院负责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将不会在自己过生日那天被开庭审判。这是门头沟法院刑事审判庭为尊重被告人人格采取的一项新规定。
该院举措具体为:承办人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同时送达诉讼权利告知书,并询问被告人身体的健康状况,对于有伤病的被告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使其能够正常参加庭审;在审限允许的情况下,承办人将不在被告人生日当天送达起诉书或安排开庭、宣判。针对近几年来女性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的情况,为了更好地审理此类案件,刑事审判庭将成立女性犯罪案件合议庭,确定一名女审判长和一名女审判员分别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女性犯罪案件。
文章出处:转载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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