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直面法院执行难 市高院成立执行局保证执行
发布时间:2004-04-05 浏览次数:2584
滕一龙院长是在评价上海市各级法院刚刚结束的为期10天的集中执行行动取得重大成果时作这番表示的。在这次执行行动中,上海市各级法院在10天中先后出动执行法官和法警5554人次,执结案件2495件,执行到位资金7亿余元人民币,208人因拒不偿还法院认定的债务被司法拘留。这次行动的目的是: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增强被执行人的诚信意识,增强司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据介绍,这次集中执行行动贯彻了司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对事关群众生活的抚养、赡养、欠薪、社会保障等执行案件,给予优先执行。10天中,全市法院共执结了349件这样的案件,将执行到的197万元及时送到了当事人手中。
在法律和舆论的双重压力下,10天中,有1103件案件的被执行人悔过自新,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所欠债务,还款总额达6744万元;还有622件被执行案通过与债权人和解途径,债务人偿还了总计达1.8亿元债务。
上海市高院院长滕一龙表示,在这次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主题的集中执行行动结束后,上海市法院还将推出被执行人网上公示制度,并且准备与上海资信公司联合,将恶意赖债的被执行人列入上海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文章出处:转载自中国青年报
文章作者:袁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