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颁布15年来民告官胜诉约占三成
发布时间:2004-04-06 浏览次数:2665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主持召集多位司法界官员和学者,就行政诉讼审判进行座谈。与会者指出,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被公认为是我国行政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依法行政开始进入重视保护公民权利和监督行政权力的新阶段。行政审判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规范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巧的是,同一天,作为被告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范汉云,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出庭应诉,开中央国家机关高级别行政官员出庭应诉行政案件的先河。
文章出处:转载自中国青年报
文章作者:肖 遥、崔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