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7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将开始施行
发布时间:2004-04-22 浏览次数:2510
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该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关爱和对人的切身利益的保护。
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9日公布。对酒店等经营场所发生的人身侵权、雇员与履行职务有关的侵权、校园伤害事故等11种具体侵权类型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三、《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司法部今年4月1日公布。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四、《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今年3月19日司法部发布。1990年11月6日司法部第12号令《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同时废止。新规范是罪犯接受改造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考核罪犯改造表现的一项基本内容。
五、《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国土资源部今年2月10日公布。规定对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以及对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存有疑问时,当事人将有权利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举行听证。
六、《集体合同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4月5日公布。在新规定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奖惩、裁员等内容首次写入集体合同中。
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建设部今年3月19日发布。该办法的施行有利于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
(以上法律、法规、规章从5月1日起施行。)
文章出处:转载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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