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一起状告不合格奶粉经销商的侵权索赔案件。阜阳市颍上县盛堂乡盛堂村出生仅4个月的婴儿童雪婷作为原告,向被告索赔损失20万元。
  诉状称:原告自出生后,被喂养从被告颍上县盛堂乡尚洋村经销点马步才、刘则云销售的“聪儿壮牛初乳婴儿配方奶粉”,出现头部肿大、身体浮肿症状,至今仍未康复。被告销售的“聪儿壮奶粉”系不合格产品,其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健康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医疗费、营养费、继续治疗费等损失计20万元。
文章出处:转载自人民网-华东新闻
文章作者:刘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