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工作座谈会日前在浙江省金华市结束。会议总结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改刊工作,并对上海、北京、江苏、河南、山东、福建、浙江、辽宁等荣获报送典型案例先进单位的高级人民法院颁发奖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强调,为了加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审判信息公布机制,更好地向公众展现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形象。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公报》扩大了审判工作信息的公布范围,每月一次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本院审理的各类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信息和典型案件的裁判文书,公众可以从“案件公告”中直接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全部民事案件的受理情况、审理期限和裁判方式,还可以从《公报》的裁判文书公布中直接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和担任审判庭庭长、副庭长职务的高级法官和其他资深高级法官裁判各类典型案件的详细情况。
  曹建明在总结这项工作时指出,司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一个国家司法民主和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以《公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信息,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事的需要,同时还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的需要。
  曹建明强调,最高人民法院逐步扩大审判工作信息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知情权,是新的形势下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树立公正司法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审判活动置于公众的关注之下,将裁判过程、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公诸于众,不仅可以彰显司法公正,杜绝司法腐败,还可以使群众更好地接受法制教育,更好地理解法律,信服法律,尊重法律,使司法裁判在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中更具有权威性,切实发挥息诉止纷的作用。
文章出处:转载自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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