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是审判工作的最终载体,裁判文书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审判质量的高低。为进一步深化裁判文书改革,统一和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量,民一庭将规范裁判文书列为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步骤。近日,民一庭制定了《制作二审民事裁判文书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并经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已经下发全庭遵照执行。
  该规定对二审民事判决书及发回重审裁定书、原审驳回起诉裁定书的文书格式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对当事人、案件由来及判决主文部分要求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对审理查明的事实部分要求繁简适当,焦点明确,重点突出。对本院认为部分则强调要做到说理充分,认定准确,要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