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响水县法院“执行救助金”制度暖民心
发布时间:2004-04-23 浏览次数:2648
该院在执行郭凤英诉范日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申请人郭凤英的丈夫和女儿均在此事故中丧生,其本人又无生活来源,生活非常窘迫。被执行人范日照是连云港市赣榆县人,家中经济条件也十分困难,我院在四赴连云港执行未能到位的情况下,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为解决其生活困难,主动从“执行救助金”中拔了800元钱给付申请人郭凤英,帮助其渡过难关。
由于此案在该县的特殊影响,响水法院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当地人大、政府称誉该措施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文章出处:响水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