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企业因违反环保规定被责令停止生产;被行政处罚和法院执行后仍抗法生产,法院果断采取严厉处罚措施及时制止了该环保违法行为。9月19日上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该院行政执行裁定书的规定并结合被执行单位南通世茂涂料厂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事实,采取严厉司法强制措施,作出对该涂料厂及其法定代表人曹某罚款3万元、拘留14天的决定。

2005年4月4日,群众举报反映涂料厂生产污染周遍环境,南通市港闸区环保局实地调查后发出责令停产通知。同年4月19日,由于涂料厂又擅自生产,环保局正式作出责令立即停产、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2005年年底,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年1月,法院裁定准予执行。8月,该院执行局向涂料厂下达执行通知书并进行了社会公告。为了阻止涂料厂的生产行为,法院还依法到涂料厂内关拉供电电闸并查封了该厂配电房,强制车间停产。

但本月初,环保局却向法院执行局通报,称有人举报涂料厂仍在生产。执行局夏建华法官得知情况后,立即会同其他办案人员一起到现场勘察。然而,涂料厂内却并没有听到机器的轰鸣声,再查看配电间,封条也并没有被撕坏的痕迹,也未发现其他供电。难道是有人恶意举报?但从环保局通报的情况看不象,“里面一定有问题”。夏法官仔细巡视了工厂周围,摸了一下锅炉外缘,发现锅炉竟是热的,肯定刚运转过不久,事情终于露出了马脚。再次回到配电间查看封条,门上果然存在不太明显的重贴痕迹,进入配电间查看墙上的电表,用电数字显示已高出了查封前的数倍。涂料厂真实煞费苦心,竟然与法院玩起了“障眼法”。找到涂料厂负责人曹某核实情况时,曹某矢口否认工厂自法院查封后曾生产过。

19日上午,法官再次找曹某谈话时,其又改口称厂里100多号人等着吃饭,不生产不可能,法院再不取消停产措施,就叫工人到法院来吃住。鉴于曹某阴奉阳违地对抗司法和公然挑衅法律的严重情节,港闸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石依法签署了对涂料厂和曹某罚款、拘留的决定,以保证强制执行力度和切实维护工厂周遍居住群众的合法权益。

介于法律的威严和法院的执行决心,涂料厂终于放弃了违法生产的念头,当天下午就履行了罚款义务,并请求法院从宽处理曹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