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机耕路上“幽灵”一审获刑19年
作者:张智慧 发布时间:2006-09-28 浏览次数:3643
本网镇江讯:去年11月至今年3月间,在丹阳市周边乡镇,频繁发生下夜班的女工在回家的公路上屡遭凶悍歹徒袭击、被劫财又被劫色的恶性事件,一时间人心惶惶,很多工厂被迫提前下班,女工们都不敢独自不上下班,要家人接送,周边乡镇的生活和生产受到严重的影响,今年4月下旬,丹阳市公安局经过周密的侦查和取证,在多名受害妇女的指认下,将暂住在丹阳市开发区的河南籍男子杜付林确定为重大作案嫌疑对象,在对其监视居住8天,将其抓获,杜付林交代了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间,在张家港市和丹阳市云阳镇、陵口镇等地多次拦路对单身妇女实施强奸、抢劫的犯罪事实。
今年38岁的杜付林罪迹累累,1990年在河南老家因犯抢劫罪被判刑5年,1999年又因犯运输假币罪被判刑1年,2000年7月刑满释放,2004年7月,杜付林带着妻子和三个不满10岁的孩子来丹阳暂住,杜付林没有文化,无一计之长,始终觉得在家人面前低人一等,产生了较强的自卑心理,久而久之造成了性格孤僻、怪异,冷眼看世界,为了养家糊口,杜付林买了3台老虎赌博机,分别摆放在陵口镇和云阳镇等地他人开的棋牌室里,赚取有限的收入维持一家五口的生活,杜付林每天傍晚的时候都会骑着一辆旧摩托车到几个棋牌室收钱,有时只收到几十元,有时根本收不到钱,收不到钱,孩子就没饭吃,钱怎样才能来得快,杜付林首先想到了拦路抢劫,因为傍晚时候,乡间的机耕路上人很少,而且大多是下班的女工,自己长得人高马大的,加上又骑着摩托车,有力气跑得也快,有了这个念头后,2005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杜付林伸出了罪恶的第一手,这一晚,其等在收钱回家的机耕路上,尾随跟踪在一下班女工的电动车后面,假装上前问路后,强行将该女工拉下,并以不给钱就杀了对方相威胁实施抢劫,但该女工身上没钱,杜付林只劫得一只手机。
有了第一次没抢到钱的经历,杜付林对抢钱致富的信心少了很多,但发现经常走那条路下班回家的女工都是20出头的年轻姑娘,心理的扭曲和生理的冲动让其有了更大胆的念头,从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其分别对多名下班女工,采用尾随跟踪、假装问路、卡脖子、拳击脚踢、强行脱裤等暴力手段,同时用自己是杀人犯,要整死对方等语言威胁,实施强奸4次,抢劫5次,其中强奸得逞2次,抢劫得逞3次,2次因被害女工拚命反抗和行人路过而强奸未得逞,劫得手机2只和10余元钱。归案后,杜付林还交代了去年5月31日,在张家港某公司的沿江公路绿化带内,强奸一离异妇女的犯罪事实。
杜付林残忍的作案手段给被害女工心灵和肉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由于多数被害女工不及时报案,加上均系夜晚作案,大多时间其戴着面罩作案,导致受害人的辨别能力不强。加上受害者由于当时十分惊恐,不能提出更多的线索,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也停留在表面,导致案件侦查工作陷入僵局。经过丹阳公安机关几个月艰苦缜密的侦查,确定暂住在丹阳开发区某村的外来人员杜付林体貌特征与被害人反映的情况十分相似,今年4月 19日晚上,杜付林受到公安机关传唤,后被监视居住,而后被刑事拘留,起先杜付林还百般抵赖,但在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其精神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06年9月22日,丹阳法院对被告人杜付林强奸、抢劫一案作了不公开审理,法庭上的杜付林显得十分猥琐,回答法庭提问全没了作案时的凶残。当公诉人义愤填膺地发表公诉意见后,杜付林竟然流下了几滴鳄鱼的眼泪,我们相信这绝对不是忏悔的眼泪,而是其不能继续行使占有欲和报复心理的感叹。
2006年9月27日上午9时,丹阳法院对杜付林强奸、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杜付林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多人,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多人,构成抢劫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杜付林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强奸、抢劫犯罪未遂部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杜付林多次拦路实施强奸、抢劫,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性质恶劣,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应当从严从重处罚。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罚金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