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制止了一起在法庭门前试图聚众冲击法庭、妨碍诉讼的突发事件,并对带头闹事的王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原告朱某与被告王某于1994年起同居生活,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原告曾于1996年冬离家出走,经被告四处查找,于2001年7月回家生活至2002年9月,原告再次离家出走。2003年7月,原告朱某向大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被判决驳回。2006年8月,原告朱某再次向大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院受理后,将此案安排在刘庄法庭审理。被告王某接到法院传票后,即与家人商量,在开庭当天带人将朱某抢回,让法院无法开庭。开庭这天下午,原告朱某刚到刘庄法庭大门口,被告王某即上前抱住原告,其家人也一同上前揪扭住原告,欲将原告拖上汽车带离法庭。原告的随同人员见状,即上前阻止。原被告双方共有三十余人参与纠缠,加上数十名围观群众,场面非常混乱,极易造成流血事件发生。为了防止事态的扩大,刘庄法庭果断采取措施,将原告安置在法庭内,与被告隔离,迅速向院领导汇报,同时向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联系。院领导得知此事后,迅速调集警力,仅用20分钟就赶到了离市区25公里以外的刘庄法庭。到达现场后,在四方的相互配合下,迅速疏散围观群众,控制了参与闹事的人员,联系车辆护送原告离开法庭,对被告方人员进行说服教育,说明其行为的危害性,并将被告带进庭内训诫谈话,对其法制教育。经法院领导批准,对被告予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