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4年5月19日晚9时许,叶某酒后在回家途中发现一名青年妇女王荣(化名)孤身在前面行走,顿起色心。尾随后发现四周无人,便疾步上前从后面抱住王荣,强行将其拉至公路边的麦田里,王荣极力反抗,并呼喊救命,叶某不顾反抗,将其摔倒,强行对王荣进行奸污。当叶某刚要逃离现场时,被邻村路过的李某发现认出,后在一片“抓坏人”的呼喊声中叶某侥幸逃脱。

怕坐班房的叶某辗转逃至无锡市滨湖区,其仗着自己高大的身材,在一建筑工地干起了临时工,一干就是两年。期间叶某一直想着能与妻儿老小团聚。时间一长,叶某自以为警方将自己淡忘,便暗中潜回家中,今年7月16日,丰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迅速派警将叶某在其家中抓获。9月13日检察院提起公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叶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近日被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