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10月24日,由最高法院和江苏省高级法院主办的全国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院长论坛在常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法院院长和知名法学专家150余人齐聚常州,他们在为期三天的院长论坛中,围绕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助理制度、法官遴选和法官教育培训制度、法官职业保障和法官考评惩戒制度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政治部主任李克、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出席论坛;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到会祝贺。

曹建明指出,当前,人民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其突破口就是要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和不同岗位的职业特点,实现人民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试行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人员组合的运行模式,突出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作风过硬、职业道德操守良好和专业技能精深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近年来,我们采取了整体部署、分步推进、从易到难、试点探索等方法,力争在法官职业化建设上有所作为,通过探索和实践,不断丰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措施和经验。经过几年的改革试点,试点法院的审判机制得到创新,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素质得到提高。如常州法院在常州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法官职业化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曹建明强调,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强调了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确立了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对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保证人民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要按照肖扬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传达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干部大会上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法官职业准入,健全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保障法官的职业安全,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曹建明对深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要根据本地法院审判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队伍建设问题,严格依照法律,精心组织论证,积极制定实施方案,必要时可以组织试点,总结经验后再予以推广。要从改革的全局性、整体性和统一性的高度把握各种改革的协调问题,紧紧围绕审判工作这一中心,争取法官职业化建设与法院其他制度之间的平衡与衔接。二是既要借鉴国外有益成果,又要坚持中国特色。必须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特殊性,结合我国法官队伍形成的发展进程和现实状况,真正把法官职业化建设融入到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中,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协调发展。对于世界上一些先进司法制度的有益成果,要有的放矢、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洋为中用,学为我用,而不能走马观花,囫囵吞枣,甚至是照搬照抄。三是既要强调同步发展,又要考虑到地区差异。要正视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法院间存在的差异,在坚持法制统一性原则的前提下,加强调研、找准问题,因地制宜。在法官制度改革上,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审级的实际状况和迫切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