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40天作案8起获刑
作者:张留兵 韦玮 发布时间:2006-11-08 浏览次数:3427
本网苏州讯:租用黑车、以查房为名踢门入室、持刀威胁、拦路抢劫…… 在短短40天的时间里作案8起,11月7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恶性青少年抢劫案。刚满16岁的未成年人周业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6年5月5日22时许,周业祥伙同蒋晓飞(另案处理)等三人经预谋,来到苏州工业园区娄门路小桥浜,周业祥一脚揣开一户出租屋的房门,另外三人随即也如狼似虎的冲了进去,把明晃晃的刀子架在了受害人的脖子上,受害人郭某见此架势,乖乖地从身上掏出了50元钱和两部手机。第一次抢劫就来了个开门红,这让周业祥一伙很是开心。第二天晚上又一次来到此处附近,仍然采用相同的手法,将两间出租屋的主人洗劫一空。同时为了满足这种抢劫所带来的精神上的刺激,也为了更加方便的实施自己的快速“致富”方案,他们还专门租了辆黑车,先后到苏州石湖大桥、横越路段黑阳桥北侧等地对过往的行人进行抢劫。最终,他们在疯狂地实施自己的作案计划时,被警方一网打尽。
法官指出,近几年来苏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主要是苏州的经济速度迅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很多青少年来到苏州投奔亲戚、朋友或老乡,但是低学历很难在苏州找到合适的工作,而且外出后缺乏了父母的监管,加之青少年本身没有形成独立的世界观、人生观,很容易在金钱的诱惑下或者在生存的压迫下走上犯罪的道路。此案中周业祥就是因嫌弃自身油漆工的职业太累太苦,在老乡的教唆下而沦为阶下囚。而此类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轨迹:辍学-外出务工-失业-流浪-犯罪。法官呼吁,学校、父母、社会三方应当来共同应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