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酒店经营不善亏损,为逃债店主东躲西藏2年多仍不露面,可怜女儿在酒店厨子的苦苦追讨下,无奈在欠条上签名担保,分期替父还钱,但收入微弱的女儿终无力支撑被告上法庭。1211,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一审调结了该案,年仅21岁的被告李某作为父亲欠薪的担保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再次分期偿还被告陈某剩余的4500元工资款。

2004年,李某的父亲在南通市区某路口租赁了几间楼房从事酒店餐饮业务。酒店经营期间,原告陈某被聘为大厨掌勺,双方对工资等进行了口头约定。然而,好景不长,由于种种原因酒店结欠了大量债务,难以再继续经营下去。面对困境,李某的父亲采取了一“溜”了之的做法。由于12000元的工资还没有结算,陈某四处查找“老板”要钱未果。最后报警追款才找了李父,但当时李父仅给了4000元现金和写下“2005年正月15付清余款8000元”的欠条就又不知去向了。200512月,陈某诉讼到法院,当时李父仍没有露面,女儿李某出面应诉,代父还了3500元并在欠条上签名担保余款4500元的偿还,故陈某撤回了起诉。

今年11月,在余款一分钱没有要到的情况下,陈某再次将李某父女告上法院。这次,李父依然没有露面,鉴于李某经济实在困难,在法官的调解下,陈某终于同意由李某自己约期1年带3个月分批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