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80”后的年轻法官。他说:“作为一个法官,应当具有公心、良心和爱心,只有坚持这‘三心’才能换来当事人对自己真心的信任,才能树立司法公信。”

 

他就是盱眙法院管镇法庭的法官孙在桐。20079月孙在桐从华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当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盱眙法院担任书记员。

 

2010年底,他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初任法官的资格。2011年上半年,经过岗前培训和实习等程序后,他被任命为管镇法庭助理审判员,在法庭审判人员不足的情况下,挑起了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重担。几年来,他凭着自己的执著和勤奋,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官,让自己的青春在岗位上闪光,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肯定。先后两年被评为办案能手,三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13年办结案件超300件,今年2月中旬,被淮安市中级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服务群众见真情

 

不管是从事哪个岗位的工作,无论工作大小轻重,孙在桐始终抱着好好学、好好做的谦虚之心,用心对待自己的每一项工作。

 

20117月,孙在桐同志主审周某诉王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原告周某在浙江宁波经商,来往盱眙不大方便,孙在桐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与另外一名法官一道,受理案件后即组织当事人双方调解,通过入情入理的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兑现赔偿款12万元,原告十分感动,为表感谢,特地从浙江宁波寄来锦旗和感谢信。

 

作为一名人民法庭的法官处于审判工作的第一线,每天都要与当事人打交道,孙在桐认为“不能让到法庭的老百姓感到寒心、受气”,他对到法庭的当事人始终做到“三声”、“三一”,即对当庭的当事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一个问候”、“一杯热茶”、“一个让座”。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他根据庭领导安排,严格执行每月二次巡回办案制度,到辖区六个乡镇巡回办案,接访群众。去年他经办一个水面承包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在淮河滩地,离法庭几十公里,还要过两条河,为方便群众诉讼他决定到现场就地开庭。开庭那天他比确定的开庭时间早1小时到纵横交错的水面现场查看,了解双方承包水面的四址,做到心中有数,开庭时他有针对性地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查明事实真相,并及时利用休庭时间请村委会负责人帮忙做调处工作,最终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原告也撤回了起诉。针对农村群众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不强的状况,在下乡办案的同时他注意加强法制宣传,利用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审理时机到学校、村庄向群众宣传法律,近三年他就到辖区村庄、中小学、企业上法制课26堂。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总结审判经验,利用空余时间撰写各种审判案例及工作经验向媒体投稿,从2011年以来先后有6篇富有典型意义、具有教育启示性的案例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有16篇宣传文章被媒体采用。

 

公正赢得百姓心

 

孙在桐始终以一个人民法官应有的品德和形象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但也难免会遇到熟人或亲朋好友打招呼、送钱送物开“后门”,请他“法外留情”,办案时胳膊肘儿往里拐一拐。可他说:“一个人要是没有骨气,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是办了偏心案,见了面也脸红”。就是凭着这朴素无华的党性公心,他几年如一日,不因私情、亲情而枉法。他常说:“人情和利益往往连在一起,只要心里不贪,就没有什么推不了的人情。”他在接到那些邀请他“出来坐坐”的电话时,总会委婉地回答“我最近很忙啊”。对方连打几次,都是这样的回话,电话也就不来了。有一次,他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当事人双方系公媳关系,原告之夫因车祸身亡,肇事车主赔偿近16万元,双方因继承发生纠纷。起初被告委托他的同学说情,并多次邀请他吃饭,都被他谢绝,后被告自己到法庭乘他不在办公桌时将包有现金二千元的信封放到他的抽屉里,并留言:“孙法官,小意思,请你关照”。他发现后,立即打电话叫被告到庭,当着庭长的面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当场将钱退还给他。最后,他依法公正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也都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案结事了促和谐

 

为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他还注意做好案件调解工作,从2011年至今他所审理的近600件案件,调解结案近300件,调撤率达71%,上诉案件仅有2件,且二审全部维持原判,案件无一发改。孙在桐在调解案件过程中,不是简单地当“和事佬”,而是一边认真梳理案情,理清旁枝末节,找出案件争议焦点,分析症结所在,掌握当事人心理,找出双方共识突破口,一边充分利用时间,与当事人拉拉家常,通过走访形式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及受害人情况,用温馨的调解语言春风化雨般消除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当事人平心静气达成和解。如他审理的一起案件:张某、傅某母子两人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伤致死,由于案件复杂,部分当事人来自不同省市,责任方互相推诿事故责任,消极调解,致使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导致各方一直僵持不下,无法达成协议,调解难度极大。为了尽快达到“案结事了”,他不愿意放弃调解结案的方式,采取了特殊的电话调解方式,几天内打了不计其数的电话,终于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死者家属获得了60多万元的赔偿款!事后,死者家属由衷地赞叹:“孙法官办案效率这么高,真是一位为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调解,挽救破裂的家庭是我们的工作职责。”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中,遇到一些夫妻感情并非彻底破裂、和好有望,尤其已生育儿女的案件,孙在桐常常耐心调解,极力挽救濒临破裂的家庭。在调解案件过程中,他总是以一种“朋友”的方式与双方沟通和交流,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分析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同时又不失法官应有的威严,从而往往最终促成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或者和解。

 

“未出土时先有节,到凌云处还虚心”,孙在桐说,他平时最喜欢这句话,它给人一种向上、高洁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