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庭“零距离”
作者:李燕、于子洲 发布时间:2014-05-06 浏览次数:1947
阳春三月,我以一名人大代表的身份,来到宝应法院曹甸人民法庭,与法庭干警零距离接触,体验法庭生活,感受法庭文化。
曹甸法庭位于宝应县域西北角的曹甸镇,距宝应城区三十分钟车程。对这个只有6名干警,却管辖5个乡镇29万多人口,年收案数达500多件的基层法庭,我的心中充满了好奇。
上午7时30分,我来到宝应法院。此时距机关上班时间还有整整一个小时,法庭干警却已坐上警车,向工作地进发。干警们的关系甚是融洽,就像一家人那样亲密,途中大家在一起有说有笑,话家常、聊时政、谈案件,好不热闹。
8时05分,车子到达法庭。法庭门口已有不少等候的当事人,有来起诉立案的,有经通知参加开庭的,还有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法庭干警迅速各就各位,一天的忙碌工作开始了。我注意到,法庭很重视司法便民工作,在立案大厅设置了诉讼流程指导图,立案人员会耐心地开展诉讼引导工作,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材料,并指导当事人书写起诉状。设立的法律咨询窗口前,也已有不少当事人在排队。
8时20分,该庭王庭长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法庭的周法官和书记员小李则前往曹甸镇崔堡村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每案必巡、案结事了”是曹甸法庭的工作特色,在全省法院系统都赫赫有名。通过巡回审判,法庭干警深入田间地头送达法律文书、即时调解案件、就地开庭审案。今天要处理的是一起离婚纠纷,被告方一直拒绝与法庭接触,打电话不接,邮寄送达也不理。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法庭干警决定到被告家了解情况。几经辗转来到被告家,起先被告非常抵触,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周法官苦口婆心地开导他,了解其真实想法。原来,被告认为只要不出庭应诉,法庭就不能判其离婚。对于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错误认识,周法官耐心地向其释明,告知其有什么问题和要求要向法官说明,而不是一味回避。经过几轮教育引导,终于说服被告出庭应诉。
法庭干警的努力,我看在眼里,感动在心里。早就听说基层法庭工作不好做,但没有感性认识,今天亲历案件调处,才发现法庭工作是真累、真苦、真不易。基层群众知识水平不高,对法律的理解有困难,法官在释法明理上要花大力气,甚至有些当事人蛮不讲理,即便如此,法庭干警没有一句怨言,最大限度地用当地“土言土语”解释法律,努力让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用周法官的话说,法庭工作就是要“因地制宜‘接地气’,不拘一格化纠纷”。
11时,外出送达的周法官和小李刚刚回到法庭,王庭长的案件庭审也刚刚结束,法庭的值班电话突然急促地响了起来。原来是西安丰镇政府的求助电话,请求法庭协助化解一起企业负责人欠资逃债、近百名职工围堵政府追偿工资事件。接到电话,王庭长二话没说,立即召集全庭干警赶往事发地点。
企业主曾某是湖北人,在西安丰镇开办了一家水晶工艺品加工厂。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及债务,曾某于今年5月弃厂逃往外地。近百名职工索要工资无门,便围堵政府要求解决问题。法庭干警赶到的时候,现场一片混乱,工人情绪激动,纷纷拥向政府大门。法庭干警迅速采取措施,首先亮明身份,表明此行目的,稳定群众情绪。接着与围堵群众交谈,听取诉求。与镇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后,详细询问采取的措施情况并及时向群众反馈。援引正反案例,现场释法明理。邀请为首数名群众进行座谈,询问其诉求,举案说法,告知其采取非法途径解决问题的不良后果,引导其依法维权。找到该企业主委托人后,法庭干警与镇政府分管政法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商讨处理办法,确定处理方案。征得职工同意后,拟好调解协议当场签署,并允诺监督协议履行,保障权利实现。
亲历这一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我深切地体会到,法庭虽小却有大功能,发挥着大作用,能解决大问题。
当工人们散去的时候,已是下午两点。紧张忙碌了三个钟头,到这时才发觉午饭未吃,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干警们到街边面馆每人吃了一碗面后,又匆匆往庭里赶——王庭长下午约见了案件当事人,周法官还有一起离婚案件要开庭审理……
法庭的工作是忙碌的,这些可爱的人们也有发牢骚的时候,或是在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的时候,或是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各种阻碍的时候,亦或在绞尽脑汁撰写一份判决书的时候,但是他们总会自我调节,尽全力把事情做到最好。
从立案大厅到法庭会议室,墙上挂满了锦旗和奖牌。该庭王庭长介绍说:“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人民法庭的司法工作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大局;人民法庭能否妥善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从这个高度看法庭工作,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
一天的时光虽然短暂,于我却印象深刻,从法庭干警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品格和一种坚守,他们爱岗敬业,他们爱民亲民,他们是一群平凡人,但却又是伟大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