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公开 践行司法为民
作者:丁一 发布时间:2014-05-06 浏览次数:1945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滨湖法院将推进司法公开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用心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不断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坚持审判流程公开,夯实司法公开根基
“审判流程涵盖了立案、庭审、非诉调解等多个环节,是群众对法院工作最为关切的部分,也是我们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主线”滨湖法院王春年院长说。
在滨湖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上整齐摆放着各类诉讼文书样本、诉讼指南和温馨提示。家住溪南新村的
今年3月,滨湖法院已全面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建成了适应公众需求的多元化互联网司法公开平台。上网点击该院门户网站,“审务公开”、“诉讼服务”栏目不仅可以了解审判提示信息,还能实时查询案件信息、上网裁判文书等。通过移动网络访问官方微信平台,当事人触摸手机即可查询案件信息。
为实行庭审公开规范化,滨湖法院大力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的“三同步”工作,并积极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扫描。近年来该院庭审“三同步”比率连年提升;截至去年底已扫描诉讼档案34742件,影像文件192万张,有效发挥了电子卷宗便民利民功能。
判前释明和判后答疑,是让群众了解和认同审判的重要途径,对此该院法官注重释法说理,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近年来,滨湖法院服判率进一步上升,司法公信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除了审判工作的公开,非诉调解途径的公开也不可或缺。滨湖法院在法院调解室及4家“驻社法官工作室”中,公示调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信息,公开驻社法官联络方式,热心、耐心、细心解决群众求助。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一个妥善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的便捷途径。
在日常工作及节假日中,滨湖法院还将“法院开放日”作为展示法院公正为民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根据社区居民、学生、军人等不同人群的特点确定差异化的开放方案,真正使公众认识法院、了解法院、理解法院的目的。
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生效裁判文书公开,是滨湖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该院共在互联网向公众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400余份。
“过去,很多人接触不到、看不到判决书,感觉它很神秘,现在我们通过文书上网来揭开面纱,让群众见证审判、监督裁判,清清楚楚看到司法公平正义实现的过程。”王春年院长提到,为了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滨湖法院出台了《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实施办法》,规范裁判文书上网的程序、职责要求,要求各庭确定专人,负责部门裁判文书上网审核录入工作。同时实行严格的院、庭长审核把关制。通过定期举办“法官讲坛”、裁判文书评比,提升审判员制作裁判文书的规范化水平,确保文书质量符合要求。
针对裁判文书上网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滨湖法院编写了裁判文书上网简明操作教程和注意事项,并专门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培训,确保每位审判人员均能熟练地进行文书技术处理和上网公布操作。每月对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专项评查,进行通报,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比例不断提升。
依托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该院还专门设置了裁判文书公开专栏,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尽可能全部公开,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阅、监督。
“文书上网公开晒的是审判质量,它既为公众了解法院提供了良好契机,也对执法办案提出了更高要求。相信随着文书公开向纵深推进,法官的办案的水平将不断提升,法院也将更加信心百倍地接受公众的监督”江南大学法律系主任潘云华说。
2013年以来,滨湖法院还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案件开展电视及网络、网络微博庭审直播15期。将司法宣传侧重点放到案件裁判意义宣传上,通过互联网、电视、报纸等渠道,发布各类裁判案例宣传2000余篇次,有效提升了司法裁判的透明度。
强化执行信息公开,提升司法公开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指出,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近年来,滨湖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通过建立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平台、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平台、探索执行信息共享平台等方法途径,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参与、了解、监督执行活动的载体,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最终实现。
“申请人陈某,你申请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滨湖法院执行局已经受理……”这是今年4月13日,滨湖法院短信平台发出的一条信息。当事人陈某不仅可以通过短信即时了解案件信息,还可登录法院网站、微信平台查询执行案件立案情况、执行法官、执行措施、执行财产处置等一系列信息。“省去了我们来回奔波的烦恼”一名前来法院办事的律师谈到自己的感受。
为了实现多渠道、实时化的执行信息查询,滨湖法院开展了大量准备工作,通过落实“执行日志”制度,安排专人录入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处分、执行结案等信息,实现法综系统录入信息与执行外网信息对接,使当事人可以凭密码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执行信息。
许多专家学者认为,诉争案件判决后“执行难”,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诚信意识的缺失。为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滨湖法院推出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措施。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及高消费等信息;在商业中心大屏幕、公交移动电视及广电媒体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举措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震慑机制,推动一系列重大执行案件成功执结,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意识。
滨湖区政协主席刘洪兴在视察滨湖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时指出:“滨湖法院与人民群众进行经常性的互动交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做法好,以司法公开沟通民意,探索了具有特色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