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昆山法院共审结涉毒案件28,2014年至今共审结涉毒案件17件。为加大宣传打击涉毒犯罪活动,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昆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活动。

 

毒品犯罪从严惩处   公开集中宣判震慑犯罪

 

625上午10点昆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对4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曹某、刁某等5名贩毒人员因涉嫌贩卖、非法持有、容留他人吸毒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名市人大代表、25名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20名武警战士应邀参加旁听。

 

曹某,男,36岁,初中文化,无业。曹某在昆山市周市镇某花园小区停车场门口附近将1包净重14.80毒品冰毒贩卖给吸毒人员顾某,后被抓获,警方还在其驾驶的汽车内查获1包净重0.5毒品冰毒、在其身上查获4包净重3.5毒品冰毒。曹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刁某,男,27岁,中专文化,农民。曾多次因殴打他人被处于行政拘留,20134月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后又因其吸毒,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十二日。201418日晚上,刁某在昆山市柏庐路某酒店309房间内容留甄某、白某等三人吸食毒品冰毒。115日晚,刁某又在该酒店容留汪某、甄某、白某等四人吸食毒品冰毒时,被当场查获,并缴获了吸毒工具“冰壶”一个。最终刁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缪某,男,28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曾因吸食毒品,多次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20141118许,缪某在昆山市周市镇某宾馆房间,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232.3,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法院以缪某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张某,男,34岁,初中文化。20131229日上午7许,张某在昆山市玉山镇某小区,将1包净重2.0毒品甲基苯丙胺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宫某,被当场查获。警方还在张某租住处查获其所有的1包净重0.7冰毒。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庭审结束后,昆山法院少年庭“法官妈妈”纪珍为前来旁听的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上了一节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内容的普法宣传课程。通过向同学们展示了不同类型的毒品图片,着重讲解了各类毒品的危害,传授如何辨别毒品的方法,提醒同学们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抵制毒品你我同在    健康社区大家共铸

 

6259点,昆山法院在桃花江路附近举办 “毒品犯罪图片”展览,让附近市民进一步了解毒品,让市民更直观的认识和感受毒品的危害。920分许,展台前已经聚集了众多市民以及前来旁听当日庭审的学生、武警战士,人们驻足凝神,我院少年庭负责人徐丹在现场给大家讲解了毒品的种类、危害等知识。“拒绝毒品需要从我们自身做起,远离毒品需要从我们一个家庭、一个单元、一个社区做起。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追求积极健康的生活,相信我们的城市会更加和谐,天空会更加湛蓝。“参观展览的市民张女士如是说。

 

“毒品犯罪不仅破坏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还容易诱发其他犯罪,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毒瘤,打击毒品犯罪不只是执法机关的工作,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承办法官张燕华希望广大市民树立防范意识,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