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措施,深化审判公开制度,规范信访投诉秩序,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审判工作水平,近期,徐州中院作出了向当事人送达《诉讼监督告知书》的决定。

《诉讼监督告知书》内容丰富,语气亲和,具有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催办提示、投诉指南、警示告诫等多项作用和功能。该告知书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申请立案时的注意事项、如何对法院审判执行程序和实体裁判进行监督、如何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监督投诉的方法途径以及法院对信访投诉的办理承诺等5个方面19条。每一个方面都以真诚的语言,劝慰的方式,真心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应坚持的态度、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等进行提醒和忠告,让诉讼当事人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徐州中院党组在积极实践和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同时,徐州中院对《诉讼监督告知书》的送达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立案接待人员在立案审查时,以及案件承办人员在向对方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执行通知书时,应将《诉讼监督告知书》连同其他法律文书一并送达诉讼当事人,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让受送达人签收。审判人员在庭审准备阶段,执行人员在和案件当事人第一次谈话时,应当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收到《诉讼监督告知书》、是否清楚告知书的内容。同时要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诉讼监督告知书》的送达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意义,切实抓好落实,将定期组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