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创建“训诫室”对入矫人员进行入矫前诫勉
作者:张东鹏 发布时间:2007-05-22 浏览次数:1462
本网徐州讯:近日,贾汪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社区矫正“训诫室”,开展入矫前的训诫工作。训诫室内悬挂“入矫人员保证书”、“徐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奖励办法”、“徐州市社区矫正人员惩戒办法”,并设立法院席与司法局席。训诫室的主要功能为,一是法院与司法局人员共同对移交的新入矫正人员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帮助他们认清所犯罪行,积极矫正,努力改造;二是在矫正过程中,针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集中进行训诫与法制学习,及时纠正他们的错误认识。“训诫室”的建立,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了全区社区矫正体系建设。同时,加大了对矫正对象的联合矫正力度,对端正新入矫人员的矫正态度,促使他们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