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作为江苏省法院职业化试点改革试点单位,睢宁县法院通过积极探索、改革和实践,先后实行了法官员额确定、法官助理选任、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措施,该院的职业化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既解决了眼前法官断层的问题,又为后备法官搭建了公平竞争、展示自我的舞台。通过改革,该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比例将成反比例增长,法官逐渐减少,法官助理的员额将会逐渐增加,三者的比例也将从原来的111122甚至更适合审判工作需要的配比转变,法官缺员从优秀法官助理中选任,法官断层问题自然破解。

二是既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也调动了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由于分工明确、竞争激烈,法官助理着力在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案件调解上下工夫,法官助理成为晋升法官的必经之路,法官助理队伍也就成为法官人才的培训和储备基地。

三是既加强了调解工作,也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法官助理的设置减轻了法官工作压力,承担了法官的大量事务性工作,有利于法官对复杂案件的专心审理、公正裁判,也有利于法官学习培训,使其所裁判的案件质量得到有效保证,法官助理参与案件的调解使该院案件调解率得到稳步提高。2006年睢宁法院调解率达到55.7%,同比上升13.7%;今年以来,该院审结的1478件民商事案件中,其中调解结案949件,调解率为64.22%,撤诉案件201件,撤诉率为13.6%。上访信访量明显下降,基本杜绝了重大信访,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既增强了法官的职业化意识,也有利于对法官之间的综合考核。民商事案件实行统筹调剂,有效化解了基层法院民一、民二和人民法庭之间收案不均、不便统一考核的矛盾。同时增强了法官之间的竞争力,有利于职业化法官的培养,降低了审判司法成本。解决了在职法官的工学矛盾,再也不会因法官的外出学习而积压案件。

五是既稳定了法官队伍,又达到改革预期目的院法官助理是从书记员队伍中遴选出来,这样不剥夺原有法官的审判权,保证了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又提高了法官助理的工作主动性,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的。

六是既建立了良好的审判机制,也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审判是法院的中心,法官和法官助理是法院的主体。法官和法官助理产生的机制合理,使全院干警始终保持了一种积极的工作状态,形成 “你追我赶、敬岗爱业、勤学爱学、讲奉献、比成绩”的好局面,全院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