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冈法庭积极参与辖区综治工作
作者:张天健 孙宇峰 发布时间:2007-06-13 浏览次数:1678
本网盐城讯:建湖法院上冈法庭在充分履行民事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化解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该庭已连续十余年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运用法律手段,衡平利益关系。该庭在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时,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建立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避免矛盾激化。近年来,有一百余件离婚案件经调解,夫妻重新和好,赡养老人案件基本全部调解结案。在审理“涉农”案件中,帮助受害农民“讨说法”,如养菌专业户颜某,使用山西一企业伪劣农药,造成身体损害,法庭受理后及时审理帮助其获得经济赔偿。在审理“涉企”案件中,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维护诚实信用原则,树立“诚信上冈”形象。
二是强化调解意识,钝化社会矛盾。从源头上控制涉法信访现象的发生。从去年开始,该庭积极筹划“大调解”机制,从诉前、审理到执行贯穿调解,并邀请工会、妇联、学校有关人员担当特邀调解员,协助法庭调解。如冈东镇一起农村承包土地纠纷案,涉及到上百名农民利益,极有可能引起群访,经办案同志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有效地控制了重大群体事件的发生。
三是发挥基层力量,挖掘社会资源。该庭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扩大“诉调对接”的新领域,探索“诉调对接”新途径。法庭每年都要组织乡镇治保主任培训,提高民调组织工作水平,减少诉讼负担,通过各方联动,促使民事纠纷少发生,避免矛盾纠纷诉至法庭。近年来,上冈法庭无一涉诉越级上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