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开展“四个一”活动迎“七•一”
作者:左言军 姜怀友 发布时间:2007-06-15 浏览次数:1587
本网淮安讯:涟水法院现有在职人员114人,其中党员97人,占总数的85.1%。该院党委十分注重党建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该院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文明法院”、连续两届被淮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文明单位”称号,被淮安市纪委确定为全市首批20家“廉政文化示范点”之一,并涌现出了以“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005法官十杰银法槌奖”获得者颜赤为代表的优秀党员群体。为庆祝建党86周年,该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四个一”活动,喜迎“七?一”。该院开展的“四个一”活动是:
设立一个标牌。为每位党员设立一个标牌,标牌以鲜艳的党旗为背景,写上“我是共产党员”6个字,放在办公桌上。设立标牌的目的,一是让全体党员时刻警醒自己,不能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能忘记自己的入党誓言;二是增强全体党员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时刻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组织一次讨论。讨论题目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为党和人民做些什么?”该院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在讨论时结合自己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结合学习贯彻中共淮安市委常委、涟水县委书记李卫平同志在全县“五?一”劳模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讨论“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为党和人民做过什么、正在为党和人民做什么、以后能为党和人民做什么?”以此激发全体党员干事创业、无私奉献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举办一次演讲。演讲题目是:“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参加演讲的是该院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代表。目的是以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教育和引导全院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充分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工作职责。
撰写一条自律警句。要求全体党员围绕党章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审判业务特点,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出个人在党性锻炼方面的目标追求。其具体要求是:主题鲜明、语言精炼、内容实在、寓意深刻、富有特色、便于遵守。该院党委决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