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规范司法经验在全省推广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7-07-05 浏览次数:1243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连续5年实现进京赴省上访“零纪录”,日前,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总结推广新沂市法院的经验。
去年以来,新沂法院经办案件无进京赴省上访,向上级法院投诉率仅为0.48%,信访量连续两年在徐州市11个基层法院居于最低水平。该院连续5年被省评为全省文明法院、全省人民满意法院、全省优秀法院、连续2年被评为徐州市文明法院,连续2年被确定为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目前又被评为省高院、省人事厅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徐州市评为文明单位。
近年来,新沂法院强化措施,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全力压降信访、减少信访、化解信访、实现了信访量少、越级上访少、集体上访少和缠诉缠访少的“四少”工作局面。该院对审判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进行规范,形成一套统一的审判规程,从源头上堵住了信访案件的发生,强化了审判质效。该院积极推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案件承办制度和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院长四级负责制,层层签订信访目标责任状,各负其责。同时推行信访限期回复制度,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不需调查的,当场答复,需简单调查的,两日内答复,需深入调查的,七日内答复,力争大部分信访案件及时就地化解,因此,强化了管理制度,遏制信访势头。
新沂法院一直把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作为强化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多项规章制度,为避免因办案拖拉而导致当事人对法院的不满,切实提高当事人对审判结果的认同度。该院严格划定各类案件的审判周期:刑事案件不超过19天,民事案件不超过35天,行政案件不超过25天。同时,该院提出守时、文明、热情、慎独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行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延期审理和中止、终结执行提前告知制度、生效法律文书通知制度等便民措施,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该院还强化廉政责任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全体法官述廉活动,不断完善法官廉政档案。几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有效地杜绝了因此引发的信访案件。该院还坚持每季度由信访职能部门统计和梳理涉诉上访案件及有信访苗头案件,由院长带队,与上访人或当事人逐人见面、逐家走访、解疑答惑,疏导思想,解决问题,有力地遏制了老信访户的出现。多年来,该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妥善处理信访纠纷,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变上访为下访,是该院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处访原则,也为访院规范司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