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下法院民一庭四项措施 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7-09 浏览次数:1123
本网南京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值,房屋价格的进一步上涨,房产类纠纷以及涉及房屋内容的婚姻家庭类案件的数量进一步增多,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为了提高该类案件的审判效率和质量,白下法院采取了四大措施:
一是庭前阅卷,提高一次开庭成功率。要求民一庭法官在开庭前做阅卷笔录,列出当事人诉辩主张、申请法院调查事项、争议焦点、无争议的事实以及法庭调查的重点,以便审判人员在庭前充分了解案情,掌握审理的重点方向,加快庭审节奏,及时完成当事人的申请法院调查的事项。
二是庭审观摩,交流庭审技巧。民一庭有审判职称的必须每周轮流观摩庭内其他审判人员的庭审,于每周三中午庭务会时进行庭审技能交流,特别是要重点讨论被观摩人员在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规范行为,总结庭审经验,推广先进的庭审模式,相互取长补短。
三是注重培养,提高审判辅助性工作质量。从对书记员和速录员定级考核情况来看,电脑记录和手写记录的成绩都不理想,书记员和速录员的基本工作技能不能满足审判工作的要求。为此,庭里将参照院《速录员考核定级办法》,适时对速录员、法官助手的工作绩效、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提高审判效率。
四是加强监督,确保案件尽快审结。要求审判人员在每周三庭务会上汇报本周开庭案件的进展情况,如符合判决条件,须确定结案时间,以便督促;如遇到疑难复杂、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在庭务会上进行研讨,形成符合主流理论的认识,增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减少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