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三方联动调解案件成效显著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7-07-10 浏览次数:1308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基层人民法庭通过与镇司法所、镇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三方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化解辖区纠纷,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诉至该院四个法庭受理的起案件中,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调解率达到75%。
该院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先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一级调解,调解不成的出具调解情况的书面说明后由镇级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二级调解,再次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持有法律服务中心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到法庭进行第三次调解。对于直接诉至法庭的纠纷,由当事人持《人民调解建议书》到基层组织先行调解,法庭负责全程指导调解工作。该机制的成功运作极大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在化解纠纷中的作用,减轻了法庭的收案压力。自年初至今,已有325起纠纷在诉前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即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