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淮安楚州法院,坚持完善破产工作机制,以破产工作透明度的提高促进破产清算工作的规范化,实现了以阳光破产保证了廉洁破产,5年破产工作实现了“零违规”,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

一是坚持中介机构选任公开。该院根据中介机构名册,对于具有相应资质要求参与清算工作的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一律由通过竞标的方式选定;不宜拍卖或拍卖不成的则由清算组公开变卖或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实现财产变现的最大化。

二是破产资料公开。破产清算工过程中,破产合议庭主动向人大、检察和审计部门提交审计评估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破产清算工作报告等材料,交由三部门监督把关。债权人随时可以查阅破产企业的有关资料、债权申报材料、审计和评估报告等。

三是清算费用公开。清算组定期向债权人会议、企业职工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公开清算费用,接受债权人及企业职工对清算费用开支的监督。清算组对破产费用的支出情况还定期公布上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是纪检监督公开。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同步跟踪破产清算工作,对各方的投诉与反映的问题及时介入,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进一步强化了法官的规范意识,确保了破产工作的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