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高苑 记者 张源源)今天(3月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全省法院2018年度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南京仙人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江苏宁企担保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选。

据介绍,2018年,江苏法院以服务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坚持企业破产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导向,持续健全完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新收各类企业破产案件2492件,同比增长51.58%,占全国法院同期新收破产案件总量的14.38%;其中,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案件1078件,同比增长94.58%。审结各类企业破产案件2208件,同比增长76.21%,占全国法院同期审结破产案件总量的18.99%;审结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案件572件,同比增长70.24%。成功审结大洋船厂破产重整案、巨诚喷织等关联企业破产清算案等一批典型案例。

在市中院审理的南京仙人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中,2013年11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根据南京仙人湖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人湖公司)股东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强制清算案,并成立清算组全面接管公司。

2015年3月24日,仙人湖公司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仙人湖公司已资不抵债,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南京中院审查后裁定受理仙人湖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年8月6日,该院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权审核报告、财产状况报告、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和停止营业报告等。

2017年12月6日,仙人湖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南京市下关区滨江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总公司)向南京中院提出重整申请。2018年1月4日,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转重整的报告,认为重整具有必要性,重整计划草案具有可行性。同年1月29日,法院就重整申请进行听证。滨江总公司按约向法院交纳重整保证金。同年3月2日,该院裁定受理仙人湖公司的重整申请。同年5月11日,仙人湖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18年5月23日,南京中院裁定批准仙人湖公司重整计划,终止仙人湖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由仙人湖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至2018年9月15日。同年9月20日,管理人向南京中院提交监督报告,确认仙人湖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该案是“覆盖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全流程”的典型案例。法院坚持从每一个环节入手,成功解决程序转换、清算组与管理人衔接、重整可行性分析、投资人招募、生产经营恢复等重点和难点问题,为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提供有益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