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剑出鞘
作者:王国亮 杨进 发布时间:2014-07-08 浏览次数:1993
6月份以来,77名“老赖”的基本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传统媒体予以曝光,并利用该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以及在城区人流量充沛的市民广场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公示、到失信人所在地张贴等形式,持续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以上只是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缩影。今年以来,为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办案质效,该院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全力破解执行难,取得了明显成效。1—6月份,共执结案件1078件,执结率为43.39%,标的额9840余万元。
规范执行促公正廉洁
“只有保证内部执行行为规范,才能为执行工作公平公正奠定坚实的基础。”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张桂林如是说。
年初,该院根据省高院的要求,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并以此为契机,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实施直至结案归档,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管理流程,确保执行工作高效、规范运行。一是规范执行案件立案。所有执行案件的立案,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在法律文书尚未送达,仅根据一方当事人申请不予立案;二是强化财产查控留痕。案件执行中,要求财产调查过程和结果必须如实详细记入执行日志,相关材料入卷归档;三是严格执行结案制度。要求执行干警必须做实、做全、做细相关手续,凡是不按省高院《关于执行实施案件结案工作的规定》要求的,一律不能报请批准终结,坚决纠正和杜绝消极执行的现象;四是完善执行款收支管理。对执行款收缴、登记、核算、分解、支付等环节建立台账,并由财务部门每日对执行款收取、发还情况上网公布,从源头上防止执行人员挪用、滞留、贪污等现象的发生;五是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从院领导到一般干警,禁止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执行案件,杜绝内部说情、干扰执行、通风报信、泄露执行秘密等情形发生。
公开执行赢群众满意
为了让社会正确认识、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姜堰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执行过程,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广大群众的满意。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该院极力与申请执行人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提前预知被执行人难以查找或无履行能力导致的执行不能风险,合理调整心理预期;执行过程中实行进程告知制度,对案件进展情况和执行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针对部分当事人矛盾尖锐、抵触情绪大、社会影响广泛的“骨头”执行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镇区人民调解员、执行联络员信息资源丰富,联系群众密切,社会信任度高的优势,主动邀请他们参与案件的执行工作;规范听证原则、听证范围和听证程序,将执行异议审查案件全部公开听证,确保异议审查的公开、公正;对所有的被执行人财产,全部在淘宝网上进行拍卖,上半年共在网上拍卖执行财产11件,其中有1件31次出价,实现了拍卖财产的价格最大化。执行过程全公开,有效化解了群众对“执行难”的抱怨情绪,
尤其是反映执行程序不够透明的信访问题大幅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个百分点,且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信访案件。
强制执行树司法权威
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开展了12次集中清案专项行动;对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的69名被执行人采取了拘传、拘留措施,同时,一律将司法拘留裁定书放大后及时张贴到他们所在的镇村,予以信用惩戒;对非法转移、隐匿财产的14名被执行人的住所依法进行了搜查;对11个违法单位和个人罚款近130万元;对77名“老赖”采取公开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已有8名被执行人在亲友的提醒规劝下主动履行了义务。如今,在社会中初步形成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不能不履行、不履行将付出更大代价的威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