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一位女执行法官的真实生活
作者:陈敏婕 发布时间:2014-07-09 浏览次数:2061
盛夏,莲叶满池,鸟语蝉鸣。骄阳里的里运河水波光粼粼。笔者来到清浦区法院采访,采访对象是一名女执行法官。
依笔者理解,“执行”就是让写在纸上的法律条文——赔偿、还款、抚养、赡养等与民生关系极大的事情——“落地儿”。
不访不知道,执行这事还真不简单!眼下谁都会说“执行难”,可究竟怎么个难法?为什么会这么难?该如何破解?就没多少人能说得清了。
工作素描
一本小挂帐,“查、扣、划”一丝不乱
查财产,堵“老赖”,现场执行……在许多人心目中,法院的执行法官应该是个“爷们”。
一推门,正在伏案办公的刘卫花,身材娇小,眉清目秀,衣着淡雅,轻声细语,很难将她与执行法官这个职业联系在一起。
采访是从她正在写的一本“小挂帐”开始的。上面写着:收案时间、案号、当事人姓名、银行名称及房产地址、车辆的牌号及型号等几列。有些案件前面还被注上“轮封”,透露出刘卫花的工作细致和繁琐。
“在手案件多,有时几件案件同时在执行。一怕查封扣押冻结会记乱;二怕案件结了,不解除这些手续,给被执行人带来不便”。
“我是八八年进法院的,快到知天命的年纪了。曾在执行局干过四年,今年一月份又重新回到执行一线的。对于法官来说,年龄是一笔财富。作为一名老同志,经历的也比较多。要干就要干好,女法官干执行也是好样的。”作为执行局唯一的女执行法官,刘卫花欣然看待自己 “孤独”。
书记员小周说:“一年才250多个工作日,我们刘姐刚到执行局半年,已经办了145件案子,执结了107件,其中有68件都是百分百到位。别的不说,看这数字就能知道刘姐的工作量和业绩了!”
刘卫花一定有什么秘决!要不,怎么这么厉害?
“申请人往往见面看我是个女的,总要再三说让我加大执行力度。觉得我太单薄,没有男执行法官有气势。其实,现在干执行更多的是要动脑子,用智慧去攻克执行难关。”
另辟蹊径 动动手指头,让“一分不给”变“一分不少”
执行工作常因被执行人的“钱难找,面难见”而陷入僵局。
今年刘卫花刚到执行局,就遇上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执行案。刘卫花翻阅案卷发现:2011年,陈某与武某因感情不和,经调解离婚,女儿星星由男方武某抚养,陈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但作为母亲的陈某竟然一分钱都没有付过。男方武某要求被执行人陈某支付抚养费4800元。
刘卫花决定跟陈某先见个面,当即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传票,但因“家中长期无人、电话拒接”被退回。原来,陈某在苏州打工,居无定所。
刘卫花拨打了陈某的电话,可没说上两句话就被挂断。再拨打,对方就关机了。刘卫花另辟蹊径,决定通过手机编执行短信发给陈某:
短信1:“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虽然你们夫妻离婚了,女儿跟随父亲一起生活并不免除你作为母亲对女儿的抚养义务。……”
短信2:“法院判决你每年支付抚养费2400元,这个数字并不多,如果你拒不履行,等你女儿长大后,你面对的将是女儿对你的冷漠。……”
很快,那边短信有了回复:“刘法官,我想一想。”
两天时间过去了,陈某那边还是没有音讯。看来全靠短信不行,刘卫花又去被执行人娘家,了解到陈某下个月要回老家结婚。所以,又有了这第3条短信。
短信3: “陈某,你好,作为母亲于情于法都应该履行支付女儿抚养费的义务,限你收到短信之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将执行款4800元汇至本院账户:……否则,本院将对你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一万元等强制执行措施!……这是我们不愿意做的,你不愿意面对的。”
三天后,刘卫花收到条短信:“刘法官,已将抚养费4800元汇入指定账户,以后我会积极履行作为母亲的责任。谢谢!”
“执行方式需要创新,‘执行短信’成本低而且又便捷。但是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用心去编辑,要用最通俗直白的语言,还要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穷追不舍
社会协同努力,执行“死案”变“活案”
说到这儿,刘卫花讲起了曾经与被执行人之间的一场角力:
2000年,生意人李某通过朋友介绍向袁某借款8万元,并当场出具借条。到约定期限后,手头仍不算宽裕的李某面对袁某的多次催款,不但不向袁某说明情况,反而表现出厌烦情绪。2001年1月,袁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然置若罔闻,对袁某不理不睬。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为了躲避执行,连夜搬家,至此音讯全无。案件的执行一度中止。
因为2001年时,判决并不需要登记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等。所以,刘卫花接手案件后,先从房产局查起,查叫李某的房产信息。这无异于大海捞针,查出一百多个叫跟被执行人同名的人。
刘卫花回到办公室,又重新翻阅案卷,发现被执行人曾经有一处房产,因为抵债给他人,所以无法执行。刘卫花又返回房产局,查这处房子的信息,结果在上面还真查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身份证号码。刘卫花拿着身份证号码,又去公安局调出照片,让申请人袁某辨认。经确认后,刘卫花向全市各大银行发出查询通知,很快其中一家银行反馈信息:李某有一笔十万元存款。
钱,一被刘卫花扣了,遁失十三年的李某主动联系了刘卫花。这下,主动权重新回到了刘卫花手里。此时,再 与李某一番推心置腹地交谈,李某答应分三次还款。最后一笔款到期时,李某因人在外地,所以,请朋友送来了卡,让刘卫花自己去取。
“执行光靠法院一家是不行的,这个案件里,如果没有房产和公安的配合,是不可能死而复活的。但是,即使我们穷尽措施,还是有执结不了的案件。”
采访手记
通过采访,笔者深有感触,法院是讲法律的地方。有了执行法官情与理的铺垫,法律“落地儿”才不致生硬,不太冰冷。为实现司法公正,他们想出了各种点子,也感受到他们穷尽执行手段仍没能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判决的无奈和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