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不再难断家务事
作者:戴琳 发布时间:2014-07-14 浏览次数:2772
单薄的身材,白晰的面庞,一幅大大的黑框眼镜后面闪着一双温和的眼。乍一看去,江阴法院临港开发区法庭吴玉凤法官就像个文弱的女学生。然而,也正是她,担起了临港法庭“老娘舅”的重责。吴玉凤2013年承办近300件婚姻家庭类案件,有280件左右经她调解成功化解,调撤率达93.3%。
交心暖情,审案审出个“干妈”
今年春节刚过,江阴法院王立新院长收到一封感谢信。当事人李老太在信里说,“吴法官人品好、素质好,我要赠送一半家产给她,可她坚决不接受。望您劝劝吴法官,实现我的心愿。”
去年8月,69岁的李老太到临港法庭起诉儿子,非常执拗地要求每月给付6000元赡养费。案子主审法官吴玉凤直觉,老太太有心结。按照她的经验,首先要和老太交心。
吴玉凤发现,李老太独自一人居住,与儿女鲜少接触,寂寞而孤独。于是每次她来庭里,吴玉凤只要有空便去接,中午也留她一起吃饭。节假日,吴玉凤常和临港法庭庭长吴海强一道,去老太太家里看看她,帮忙打扫,看看缺什么日常用品,便自掏腰包添上。为了方便化解李老太母子间的误会和隔阂,吴玉凤还加了李老太儿子为微信好友。
案子审了大半年。直到后来,法庭的干警们一看到李老太便喊,“吴法官,你‘干妈’来了!”老太太也常对吴玉凤说“我就来看看你,跟你说说话。”
春节前夕,令吴玉凤没想到的是,李老太主动撤诉了。她说,“吴法官,我这案子一直搁你这儿对你工作也不好。我信任你,要过年了,我就先撤诉了。”在吴玉凤的协调下,目前,李老太一家人已能和睦相处。
吴玉凤认为,处理家事案件,打感情牌十分重要。家长里短总离不了情深情浅,真诚地去关心当事人,让他们打开心痱,定能加速案件的处理。
一针见血,抓到“案眼”好调解
2013年,江阴法院实施审判组合模式改革,开展专业化审判,审理大量的家事案件让吴玉凤积累了丰厚的经验。她说:“现在化解此类纠纷,我们基本可以很快掌握争议焦点,并针对性地找出解决的办法。”
去年底,吴玉凤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朱某第三次起诉其妻陆某要求离婚。朱某与陆某是二婚,未生育子女,朱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自小便与他们一起生活。2008年后,二人起了矛盾并迅速激化。朱某前两次起诉离婚均未准许。这一次,朱某态度更加坚决,并以与陆某“同归于尽”相威胁。被告陆某则称朱某不提供房屋居住和经济支持,死也不离。
吴玉凤多次找原被告双方谈话,并到村委实地走访,抽丝剥茧,拎出了一条化解矛盾的引线。由于双方关系紧张在乡邻里影响较大,朱某的儿子20好几了还没找到对象,成了朱某的心病,这是朱某要求离婚的真正原因。在与陆某交谈中,吴玉凤了解到,陆某与朱某的儿子一起生活多年,其实也很心疼儿子,愿意尊重儿子的意愿。由于找到了情感的共通之处,最终在吴玉凤的协调下,朱某与陆某为了孩子和平分手。
今年年初,江阴法院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了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目标,过去裁判文书大多由庭长签发的惯例被改变,现在基本由主审法官签署并承担责任。“这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好在去年一年的历练,加上法官助理承担很多事务性工作,使我腾出时间来钻研业务,促进了业务能力提升,让我更有能力、更有自信制作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吴玉凤说。
抱团审案,审判组合力量大
审判组合模式改革之后,传统的“一审一书”审案模式变成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案件由原先的一个法官单打独斗变成一个组合配合处理。吴玉凤的组合由她加法官助理小戈及2个书记员组成。
去年秋天,李老头在村里广场上晒稻谷,给在广场上跳舞的人造成了不便。邻居张老头是跳舞的人之一,两人争论中发生推搡,李老头摔倒在地,导致小腿骨折,花去医疗费4000余元。双方协商多次,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李老头便起诉要求张老头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13000余元。
“过去一个法官负责一个案子,只能一个人跟到底。现在几个人合作,一个人调解已经有几分火候,另一个人再过去添把火、加把柴,往往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吴玉凤说,“有些实在疑难复杂的案件,每周庭里会开案件研讨会,发挥更多人的智慧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