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构建保障资源环境案件集中审判“三大服务平台”
作者:邹永超、曹浏 发布时间:2014-07-28 浏览次数:758
京口法院被确定为资源环境案件集中审判试点法院以来,先后五次到司法管辖区环保、国土、水利等行政机关走访调研,与行政机关商讨建立“三大服务平台”,确保资源环境类案件集中审判顺利开展。
信息资源网上共享平台。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立“资源环境行政与司法内部信息交流”专门板块,下设“法院信息”和“行政机关信息”两个栏目,法院及时上传相关工作部署、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信息,行政机关及时上传相关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内部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便于双方及时掌握、交换信息资源。
工作定期交流研讨平台。法院与相关行政机关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近期重点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商重大典型案例,协调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公众微信快捷互动平台。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将行政机关相关执法人员、法院行政庭法官全部纳入交流群,及时分享执法办案经验,交流研讨疑难复杂案件,为行政机关完善和规范调查、取证等程序提供即时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