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刑事审判的“游方郎中”
作者:泗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28 浏览次数:2031
坐堂问案,刑事审判体现的是公正和威严,巡回审判,刑事审判不应改变的还是公正和威严。但是在此之外,巡回审判充分考虑了告人实际情况,附带便民和教育群众的功能,达到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泗阳法院选择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作为刑事审判的“游方郎中”,惩前毙后,治病救人,将司法便利送到群众身边。今年以来,刑事审判庭共开展巡回审判5次,旁听群众达180余人次。
麻风病人门前露天开庭
“我跟你们讲,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我已经到派出所、司法局都说过了,我不再做李某的保证人了。”随后,电话里传来了嘟嘟的声音。
这是今年5月,书记员小陈联系李某的担保人时的情景。李某今年已经70余岁,今年年初,因为容留介绍卖淫被公安机关查到,随后被起诉至泗阳法院。要开庭的时候,却遇到了难题。原来李某是个光棍汉,也没有联系电话,而且身患麻风病,有很强的传染性,担保人也不愿意给他担保了。
小陈将情况告诉了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向庭长杨菁做了汇报,杨庭长决定将庭审搬到被告人家中,并由自己担任该案的审判长。
没有审判桌,没有法锤,只有简陋的桌椅板凳。但身后高悬的国徽,昭示着行驶审判的庄严。“被告人李某,泗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你家公开开庭审理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一案。请你注意自己的举止端正,不能在庭审中翘二郎腿”。李某方才意识到自己正身处法庭中,连忙将自己双腿并拢放好。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杨菁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在合议后择日做出宣判,此次的庭审顺利地开展。
庭审在三伏天的敬老院
7月,正值三伏天,娇阳似火,泗阳法院刑庭法官出现在夕阳红敬老院内。敬老院的老人及管理人员纷纷出来看。
原来,老人陈某独居生活,长期的不规律生活致使陈某患上了严重的肠胃病,常常痛苦不已,陈某寻遍了大小医院都没有治好。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陈某听说用大烟(罂粟)壳熬水可以治疗肠胃病,于是陈某寻来了大烟种子种在了自家的院子里,很快院子里长出了一千余株的大烟。正当陈某满心欢喜等待大烟成熟时,公安民警赶到了陈某的家查获并铲除这些大烟。
泗阳法院法官在阅卷后,联系陈某到法院来开庭时,得知陈某因为长期无人照顾,已经搬到了敬老院居住,而且还生着病,需要长期卧床休息,挂水治疗。承办法官于是将法庭搬到陈某的病床前,陈某很感动,自己认罪伏法,以后绝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到庭旁听庭审的老人纷纷表示,自己回去就要打电话给儿女,让儿女要遵规守法,绝对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庭审教育70名药品经营者
药品犯罪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典型的涉民生案件,为了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危害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泗阳法院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协调,于4月份在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巡回审判,对销售假药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组织70余名药品从业经营者,20余家涉及药品食品的执法单位负责人到庭旁听该案。
该案当庭宣判对被告人杜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八千元。通过庭审震摄药品从业经营者,打消其为牟取高额利润不惜以身试法的侥幸心理。许多药品经营者庭审后表示,旁听庭审过程实际就是一次警示教育,以后一定要守法经营。
近年来,泗阳法院刑庭每年要巡回审判十余次,让刑事审判更加便利困难群众,审判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因为不懂法而走上犯罪道路。(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