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司法公开的“跬步”功夫
作者:赵大为 童田甜 发布时间:2014-08-12 浏览次数:1949
作为首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淮安中院一直将司法公开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和队伍素质的总抓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了一条以量变促质变的道路,让越来越多的群众感觉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
法院开放日:5年来,开展56期,迎来各界人士2742人次,其中面向特定群体16期,原先的固定内容进展成如今的灵活安排。
2009年6月,淮安市中级法院从原来的闹市区健康东路搬迁至现在所在的翔宇大道上。该院没有举行庆典,而是通过当地报纸等媒体邀请社会各界来院参观。
五年以来,淮安“法院开放日”不仅每月10号雷打不动地举行,而且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不断改进,根据群众需要随时开放,还开展了“媒体看法院”、“劳模看法院”、“少年儿童看法院”等多项专题活动。
2013年底,一名网友在淮安当地民生论坛“淮水安澜”上发帖质问法院:“我又不是坏人,到法院打官司为何还得受检查?”尽管法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回复该贴,并将相关规定粘贴在后面,但是并没有得到广泛认可。不少人跟帖称:“法院还是门难进啊!”
针对这一情况,
陈列室内,该院法警支队大队长邱长勤向大家展示了从当事人身上搜出或缴取的违禁物品,其中有企图泼向他人的硫酸、有自杀用的药片、有便于藏匿的小刀片、有几米长的铁棍……
邱长勤从柜子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向网友们讲起了“背后的故事”:一名妇女过安检的时候警示灯一直在闪动,可是就是找不到违禁品,这名妇女淡定自若地说警示灯闪动是因为自己身上的纽扣是铁制的;细心的邱队长拿过她手中的“矿泉水”,打开一闻,发现竟然是一瓶汽油。
网友们感慨:“这些东西要是直接带到法庭里面可真不得了,安检太有必要了!”
微博微信:4年来,发布各类信息9102条,拥有粉丝30余万人,收到转播、评论、点赞等互动22306条,帮助网友解决立案、查询、咨询、执行等实际困难人600余人次,由原先的发布信息发展到如今的互动交流。
为适应时代发展,淮安中院于2014年3月开通微信订阅号,并通过了官方认证。
通过微博、微信,淮安中院不仅随时发布工作信息、重要活动、诉讼指南、直播预告,适时公布一些典型案件的案情和审理结果,而且还多了一条与网友们互动的途径。
今年6月,该院微博管理员发现一条私信:“和你们发的案子类似,我有个朋友也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他现在投案能认定为自首吗?”
管理员立即将相关法律规定发送了过去。
一条私信很快又发送回来:“我那位朋友还年轻,真因为这个坐牢了怎么办?”
尽管不知道事情的真假,这个问题也似乎不在法院回答的范围内,但是淮安中院微博管理员还是很认真地斟酌后给与回复:“逃避从来都解决不了问题,勇于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才能更好地面对人生。”
就这样,管理员连续发出8条私信和这位“见不到面”的网友进行了交谈。终于,那边沉默了下来,十几分钟后,发来了最后一条私信:“谢谢你,我决定自首了。”
庭审直播:4年来,举办图文直播154场,视频直播47场,法官们从原先的应付推诿变化成如今的积极参与。
2010年,淮安中院刚刚推行庭审直播的时候,引起了不小的波澜,法官们普遍担心掌控不了庭审“丢人现眼”,院长信箱里收到了七八条要求取消庭审直播的意见。
群众认可的事情就要做下去,淮安中院一方面加大对庭审直播工作的释明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出台文件规划出庭审直播工作路线图,将任务分配到各个部门。
随着技术渐渐成熟和庭审直播工作的有序推进,该院在庭审直播工作中再进一步,专门购买了相关器材,开展视频直播工作,更加全面、直观地展示庭审过程。
渐渐地,法官们习惯了“摄像头下开庭”,同时也发现庭审直播的当事人对法院判决更加信任,对庭审直播工作由抵制变理解,由被动变主动。
今年5月份,淮安中院受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原被告共7人。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有人认为“杀人就要偿命”,也有人觉得被告也有一定有错,还有人根据自己平时与原告的接触感觉“不是坏人”。承办法官陈书敬在认真研究案情的同时主动申请对此案庭审直播。
陈书敬是去年来到淮安中院挂职的青年法官,她对法官们参与庭审直播的积极性印象深刻,感慨“庭审直播是自己这次挂职最大的收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