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城市盐都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判后答疑、法律释明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以推进矛盾化解、案结事了为着力点,积极创新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引入公安、工会、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着力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把法律精神、法律条文和当地的社情民意、风俗习惯、群众感受结合起来,把服判息诉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工作的全过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