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院长开庭问案 局长出庭应诉
作者:倪莉莎 发布时间:2014-09-04 浏览次数:873
2013年10月,第三人龚某某在吊装大梁过程中,左手手指不慎被大梁撞到受伤,其于2014年3月向被告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后被告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原告某电工设备有限公司不服,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认定工伤决定书。
为了此次的庭审,合议庭进行了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汤国生院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汤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进行得有条不紊,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张驰有度,展现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依法查清了案件事实,因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庭外协调,故合议庭决定休庭,未作当庭裁判。
行政庭副庭长韩春华介绍道,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本身就是一个学习过程,可以直观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便于日后有的放矢地纠正,有助于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今后,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质,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更多富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同时,继续深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协调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关系和谐。
今年六月份,该院出台了《扬中市人民法院院长、庭长办案的实施意见》,自《意见》实施以来,院庭长办案已成常态。截止八月份,汤国生、祝纪网、朱小中、周荣、朱亚平等院领导共开庭办理各类案件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