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随案发送监督卡 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作者:殷芹 高锋 发布时间:2014-09-05 浏览次数:815
为促进法院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充分发挥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从2014年8月20日起,阜宁法院给案件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5件,发送“廉政监督卡”415张,未接到当事人反馈干警有任何不廉洁行为。
廉政监督卡以“随案走”的方式,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向当事人发放,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到诉讼服务大厅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廉政监督卡标明了案件当事人及被监督人的基本信息、主要监督事项及举报电话。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后,填写廉政监督卡直接邮寄该院监察部门。该院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将根据线索进行调查,对调查属实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此项举措是把案件当事人的监督权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约束承办法官的司法行为,由被动监督变为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有效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信任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