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院长的庭审真的太精彩了,不仅个人审判技巧娴熟灵活,而且驾驭庭审活动流程规范,层次分明,条理清楚……”92下午,在宿迁中院第四法庭,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上诉人殷某与被上诉人宿迁某工贸公司及原审第三人钱某、张某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刚刚结束,所有参加庭审观摩的民二庭青年法官便议论纷纷,赞叹不已。

 

近年来,该院紧跟我市经济发展需求,不断创新培训举措、培训模式,强化司法审判人才队伍综合素质。这些措施的确使得青年干警的司法理论素养普遍提高,但驾驭庭审办案的实用技能提高并不明显。如何有效提高青年干警庭审办案能力?为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究后一致认为:要多创造机会让青年干警参与庭审办案历练,特别是要多组织观摩学习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庭审办案过程。

 

制度带出长效机制。为了让这一举措成为常态化,今年年初,该院专门制定出台了《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审理案件暂行办法》,让这些既是领导又是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们亲自庭审办案,亲自示范帮带。

 

仔细阅读这一《办法》,笔者看到,从该院汤小夫院长到各业务庭庭长,不仅人人都有明确的最低庭审办案数量限制,而且对庭审办案的质量、复杂程度、案件类型都作了明确规定,一些对社会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庭审,还将通过互联网向社会进行网络直播。坚决杜绝了领导庭审办案“做做样子”的“假把戏”,实实在在做到了示范帮带。

 

院(庭)长亲自庭审办案传经送宝,青年干警自然倍感珍惜。采访中,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克杰告诉笔者,仅今年上半年,该院院领导亲自参与审理的案件就有50件。只要是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开庭的案件,院里都会组织相关业务庭的干警观摩见学,庭后开展交流讨论,努力把好经验好做法真正消化好、吸收好。如今,只要有院(庭)长审理的案件,干警们就会积极踊跃的去观摩学习,有效提高了全院办案质量,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