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正义—镇江润州法院赴监狱庭审
作者:润萱 发布时间:2014-09-10 浏览次数:769
该案在立案受理后,润州法院便立即前往句容监狱,向被告人周某送达材料、做相关的法律释明工作,同时与监狱相关部门、检察院积极协调开庭的相关事宜。
被告人周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公诉人的教育,在法槌敲落的那一刻,被告人周某低下了头说:“对于此次的伤害,我很后悔,也深知自己的罪行,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我也会接受法律对我的惩处。”最终,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周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监狱工作人员对于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法官走出法院,到监狱内开庭,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这次庭审不仅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时也给监狱服刑人员深刻的教育、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