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方便当事人
作者:谢文龙 发布时间:2014-09-10 浏览次数:860
“谢谢法官,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事故的赔偿款!”当从句容法院交通事故合议庭审判长王法官手中接过3000元赔偿款,受害人王女士为王法官高效和快捷的工作效率表示感谢。
原来,2014年7月,王女士在市区骑着电瓶车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后王女士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共用去医药费1000多元。但是,王女士和肇事车主因医药费纠纷问题发生纠纷。
据了解,近年来,句容法院交通事故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2014年1至7月,该院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701件。其中,出现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案件比例较大,处理起来非常复杂,难度也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的办案效率。为方便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实现责任“认定-调解-理赔-诉讼”合理对接,句容法院与市交警大队、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各保险公司联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服务中心。该院在中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内配办公室、调解室、法庭,功能集办公、调解、庭审于一体。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先进行责任认定,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发生纠纷后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未成或者当事人不愿调解,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在理赔和人民调解过程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为各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起诉前,巡回法庭工作人员接受当事人咨询,告知他们民事诉讼的流程、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等。在案件的审理阶段,该院将审理现场设在一体化中心,便于向交警队等部门调取相关案件信息,避免了因为当事人提供证据不足多次开庭的情况,减轻了当时人的诉讼时间。在案件判决或调解结案后,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积极与保险公司驻一体化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使当事人能够尽快的收到赔偿款。
目前,该院将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放在该巡回法庭审理,与交警队、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通力合作,实现诉调对接,使原本繁琐的交通事故理赔案件得到了一站式的处理,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也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